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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事耐火材料生产的企业及相关的企、事业非会员单位,亦可申请加入
中国耐火材料行业网,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2.
入网单位必须遵守中国耐火材料行业网的工作方针和相关条例制度。
3. 入网单位提供的信息、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不能包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内容(信息)、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4. 由入网单位提供的材料所引起的问题以及对所发布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后果或者对中国耐火材料行业网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后果应当由入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5.入网单位所有资料均由中国耐火材料行业网审查批准。
6.审请入网的单位应具有586以上型号电脑一台,配有相应的调制解调器,并向当地电信部门申办加入国际互连网(Internet)事宜,获得上网账号和电子信箱(E-mail),并设专人管理网站相关事宜。
7.申请入网的单位须向中国耐火材料行业网提出申请,经行业网批准。
8.中国耐火材料行业网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开展技术培训和相关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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